双学位
双学位,广义是指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二学位)。在我国通常语境中仅指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与之对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备案。双学位证书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或颁发高等院校制作的“双学位证书”;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背景
第二学士学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的迅猛发展,各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绝对的分界不再存在,新兴的边缘科学如雨后春笋。这就要求科研技术工作人员具备多种领域广阔知识,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设立了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的教育政策。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现在都被俗称双学位。但实际上教育部回复的双学位概念等同于辅修二学位,而第二学士学位是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备案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委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将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双学位
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生待遇
辅修双学位毕业及待遇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及待遇
毕业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待遇: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一般介于本科与硕士生之间。在适当条件下根据具体需求可以协调辅助就业。一般非在职报考还可获得派遣证。根据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和各公司人事制度,一般第二学士学位直接定工资标准介于本科和硕士之间。